广东省执信教育发展基金会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制度

2022-04-27

广东省执信教育发展基金会党支部

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制度

为更好规范组织生活,制定广东省执信教育发展基金会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制度。

一、范围

本制度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时限、参会人员、会议程序等。本制度适用于广东省执信教育发展基金会党支部。

二、工作依据

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

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

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——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》

中共中央办公厅《关于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》

三、会议时限

党支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,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,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。

四、参会人员

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,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。党员领导干部应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,因故不能参加的,本人要向所在党支部请假。转入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,在转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。

五、会前准备

1.制定方案。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制定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,内容包括会议 日期、地点、参加人员、主题、步骤、完成时间等,提前通知与会人员。

2.组织学习。围绕会议主题,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的方式,认真学习规定的相关材料,为对照检查、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思想基础。

3.谈心谈话。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、党员之间要开展充分的谈心谈话。

4.撰写发言提纲。支部班子及每名党员都要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,结合征求意见、谈心谈话、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,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,深入查找问题及思想根源,认真撰写发言提纲。发言提纲包括自身思想、作风、工作和生活情况总结,存在的主要问题,以及整改措施。

5.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安排情况。组织生活会召开3天前,党支部将组织生活会安排报告上级党组织, 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。

六、召开会议

1.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。

2.党支部书记通报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和年初承诺兑现情况,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、检查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,接受党员干部评议。

3.党员汇报思想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按照“先支部书记、后支部委员、再普通党员”的顺序,采取“一人谈、众人帮、逐一开展”的方式进行。支部班子和党员要贯彻整风精神,勇于自我革命,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,达到坚持真理、修正错误,增进团结、振奋精神的目的。自我批评内容要具体,剖析要透彻、抓住要害,整改措施要对着问题去,可操作、能落实。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、直截了当,不能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,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。

4.每名党员要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清认识、表明态度。对批评意见,诚恳接受,吸取教训,切实改正。

5.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记录,包括会议名称、时间、地点、出缺席人员、主持人、记录人等。记录要真实准确,不得随意增删更改,重要内容避免遗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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